所謂
MFA(Made For Adsense)專為賺取Google Adsense收益而製作的網站,在很多英文的Google Adsense討論中經常被討論,一般而言不論是出版者或是廣告主,都不是很喜歡這種MFA網站,認為這些網站對使用者沒有價值,甚至常常被稱為不道德的網站,很少人願意承認自己是經營MFA的網站,但是這種
道德的審判並不容易,何謂專為Google Adsense製作的網站,並不是很明確。
很多網站出版者都希望尋找一個獲利的模式,以便能從網際網路的世界中獲利,但是對某些業餘的部落客而言,是否要在自己的文章旁放置廣告,可能會變成一個道德觀的問題,特別是認為在網路上分享知識資訊不應該有獲利的想法的保守人士。是完全不該放任何廣告,還是怎樣的廣告模式可以接受,這種道德感的衡量並不容易。同樣地MFA(Made For Adsense)專為Google Adsense製作網站的判定也是一樣地困難。
一個MFA(Made For Adsense)專為Google Adsense製作網站,可能只有中央一張圖片,其他上下左右然後都是廣告,但是普通的相簿網站的展示圖片頁也有可能是相同的格式,要如何才能說,相簿網站的Google Adsense沒問題,但是某個MFA網站的網頁只有一張圖就不算內容網頁呢?
一個MFA(Made For Adsense)專為Google Adsense製作網站,如果盜用別人著作權的內容,則可以用DMCA的步驟將之移除Google Adsense聯盟網站。
MFA(Made For Adsense)專為Google Adsense製作的網站,如果只有廣告,完全沒有任何內容,則也是違反Google Adsense計畫規定,應該可以被報告而移除該Google Adsense聯盟網站。
但除此之外,一個MFA網站如果像最近台灣繁中部落格流行的懶人包,整理了某些資訊,再放上Google Adsense廣告,他是否該被移除Google Adsense聯盟網站,就有很難判定的模糊空間,誰有權來決定多少資訊,多少整理的功夫心得,才算是有價值的內容,誰又應該被踢出Google Adsense聯盟網站呢?怎樣才算只單為放廣告而設計的網頁呢(GOOGLE計畫的禁止行為)?
再者如果一個出版者網站,靠Google Adsense獲得收入,他如果也使用Google Adwords來招攬流量,以便增加自己網站的讀者,是否就因此該被冠上不道德的罪名呢?
廣告的套利(Google Adwords/Google Adsense Arbitrage)是否一定是不道德的呢?還是這只是利用Google Adwords/Google Adsense系統中的無效率的套利動作,就像任何股市期貨交易系統中,都有人利用
價格的無效率來做套利一樣,反而是幫助市場變得更有效率的機制。沒有人套利,市場價格怎麼會變合理呢?效率市場怎麼會出現呢?
Google廣告系統的套利就是購買價格較便宜的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吸引別人到網站上來,再由這些流量所產生價格較高的的Google Adsense關鍵字廣告收益來獲利,套利的機會出現在Google Adsense關鍵字廣告收益高的網站,如果能找到便宜的Google Adwords關鍵字,則之間的價格差異,就是低風險的廣告套利空間。
一般出版者不喜歡MFA的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因為MFA一定祇會買價格較便宜的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所以出現越多MFA的關鍵字廣告,表示他的收益可能越低,所以他希望所有的低價MFA網站與其廣告一起消失。
某些一般廣告主不喜歡MFA,因為MFA的Google Adsense關鍵字廣告價格通常較高,他們以為沒有MFA自己的需要付出的關鍵字廣告費用為較低。其實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MFA擁有一般廣告主沒有的觀察能力,MFA網站主們能找出價格較便宜的Google Adwords關鍵字,而這些一般廣告主自己沒有能力發掘這些低價的關鍵字,祇知道購買高價的關鍵字,於是乎MFA發掘便宜關鍵字創造廣告系統中的流量,再將流量導給祇知道購買高價的關鍵字的廣告主,反而提升了高價關鍵字的點擊率,否則高價關鍵字的點擊率更低,廣告主可能需要付出更多錢才能有產生相同的點擊數與流量。
所以對聰明的廣告主與做莊家的Google而言,應該都了解合於計畫(非webspam)的那一種MFA(Google廣告系統的套利)與做假點擊是兩碼子事,市場上存有適量的MFA,反而能讓Google廣告系統的
關鍵字價格合理化,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