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投資理財-連動債的原罪?
現在就開始你的第一次理財規劃
2004/12/02

連動債的原罪?


最近今週刊中提到理財的陷阱,其中特別說到投資連動債的陷阱,過去一年多來在銀行通路熱賣的商品,為何會被罵到臭頭呢?這是連動債的原罪嗎?還是其實是銀行理財專員的罪惡。我不曉得銀行一般的理財專員,到底是否了解這個商品,還是即使她了解,她也無力改變她所在的銀行部門主管的業績要求,而將此類投資工具,推薦給不適合的人。所謂連動債投資商品,舉例來說,就是將客戶的100元中取出80元去購買10年期零息債券,到期此零息債券可領回100元,另外20元扣除銷售銀行手續費5元與發行銀行手續費5元,剩下10元做保證金去做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組合,而這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就是所謂連動債的風險所在,當一個連動債說,如果金價在期末時,其價格在目標價上下50元範圍內,可以獲利6%,表示同時賣出買權與賣出賣權,但是沒說的是當價格在目標價上下50元範圍之外時,不但沒有獲利,還會有所損失,而且此損失還有可能會影響到原來保本的金額。但是往往理財專員不會向客戶解釋清楚風險,特別是最糟的狀況,最易被忽略。這樣的連動債其實一點都不適合保守謹慎的投資人,它的風險甚至高於投資股票指數型基金。如果將這樣的商品推薦給原本都在投資定存連股票指數型基金都不敢投資的人,根本就是在犯罪,是完全不道德的行為。這個商品賣了一兩年之後,必定會有許多糾紛,因為客戶不是傻瓜,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客戶會對銀行理財專員所提供的建議,越來越不信任,甚至完全不再與原本的銀行來往了。此類投資工具應該是適合公司戶或大型共同基金,對特定指數或期貨等連動項目,與銀行對做,由於它的資金可以長期鎖定不動,不像一般投資人難免有臨時需要,其所要連動的利率或價格,市場上沒有長期的標準期貨可以交易或沒有足夠的交易量,所以才需要與銀行團對做這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一般投資人由於要付出很高的手續費與管銷費,即便可以長期鎖定資金,也會被太高的費用剝了一層皮。

再談連動債(利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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