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投資理財-金融機構是十惡不赦的大怪獸嗎?
現在就開始你的第一次理財規劃
2005/03/17

金融機構是十惡不赦的大怪獸嗎?


一個人如果向金融機構借了700萬不還,是這位借錢去花的人錯了,還是這些金融機構是十惡不赦的壞蛋,不應該借給沒有能力還的人,不應該借給沒有能力控制自己消費金額的人,不應該借給沒有能力賺錢的人,不應該借給沒有意願還錢的人,不應該借給沒有做好理財規劃的人。我想金融機構不慈善機構,它是個營利機構,每個人都該認清它營利的本質,不要以為借錢可以不用還。換個說法,如果你是銀行的股東,你會希望人家欠你錢都不用還嗎?
我不太能認同欠債不還,擺著一付你就來扣薪,不然想怎樣的態度。畢竟,如果債務永遠不解決,你永遠都要藏著你的錢,以免被執行。就像很多污了許多錢的大老闆,明明欠銀行上億元,名下沒有財產,自己還出入名牌車,身邊有保鑣,錢都藏到身邊的親友身上。當然這也是個解決的方式,就賴著不還,乾脆連工作也辭了,讓銀行一毛也扣不到,做些賺現金的生意,不要報稅,永遠做個沒有財產的人。
我比較喜歡曹啟泰的故事,即使欠了上億元,只要人活著,就還有希望,錢,只要動機夠強,人又不笨,又肯努力,欠了上億元也能還掉,何況只是區區七百萬呢?
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請加入我的RSS訂閱
【廣為轉寄文章

最近文章:

Powered by Blogger - BLOG台灣稱為"部落格"

訂閱論壇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