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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負責任地還錢,變成愚蠢的事了
也許我太老實了,我老婆總是說我太過正直,君子可欺之以方。這兩天的討論,大家似乎都很喜歡不要努力的還錢,而是讓銀行扣薪三分之一,只要靠剩下來的錢生活就好。
負責任地還錢,什麼時候變成愚蠢的事了?聰明的人也許可以想出很多看來合法的方式不還錢,或是少還錢。但是,這實在不是面對債務應有的態度,也不是面對人生應有的態度,如果銀行廣告犯法,自然會有法律制裁。卻不該是鼓吹已經欠錢的人,大可不要努力賺錢來還。
我們這樣做給下一代的訊息是什麼呢?雖然是我借的錢,我花的錢,但是誰叫他要借我,我不需要爲自己的財務錯誤負責,這一切都是別人的錯。一個不願意為自己的債務負責的人,也不會為他自己的人生負責,覺得一切生活的挫折都是別人的錯造成的,怨天尤人。我還是覺得面對問題,還清債務,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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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pjhuang @ 3/18/2005 10:22:00 下午
38 迴響
每個人的正直定義不同。 每個人的社會正義觀點不同。有的人的正義是偏金融機構和討債公司的,有的人的正義是偏苦難同胞的。
我想大家不是鼓吹已經欠錢的人,大可不要努力賺錢來還錢。而是生氣的是沒有企業良心的金融機構,包裝欺騙"高利毒藥", 以像吸血鬼方式一直以高利人的血,直到客戶被吸乾, 債務被低價賣給討債公司還沒停止。
某些討債公司還亂給債務人親戚朋友請安,那種罪及債務人親戚朋友, 騷擾債務人親戚朋友的做法。
既然沒有企業良心的金融機構,討債公司可以合法包裝毒藥, 為何就不可以發揮社會正義讓苦難同胞"合法" 躲過這些沒有企業良心的金融機構,討債公司的"合法"奴役????
By 匿名, at 11:38 下午, 三月 18, 2005
大哥您提到銀行就用法律 (如果銀行廣告犯法,自然會有法律制裁), 提到個人就訴諸道德, 有點雙重標準呦!!
這樣做給下一代的訊息又是什麼呢?
By 匿名, at 11:50 下午, 三月 18, 2005
欠親戚朋友錢, 絕對要負責到底。絕對要負責任地還錢。因為不還錢會害了親戚朋友
但銀行如此暴利, 超貸冒貸壞帳還一大堆, 最後還要納稅人買單。
這樣做給下一代的訊息是什麼呢?銀行不需要爲自己的財務錯誤負責? 這一切都是納稅人的錯?
銀行董監或是股東有沒有面對問題,還清債務?
老實說, 我不曉得您的正直用在哪裡?
By omfr, at 12:14 上午, 三月 19, 2005
站大你太激動了
反正能夠欠錢不還最好囉
因為他不仁 我不義嘛...
相信很多人都被不實的廣告坑過
才對銀行懷有敵意
所以啦 不還最好啦
By 匿名, at 1:27 上午, 三月 19, 2005
我們持續如果以這樣不仁不義方向去推演的話,我覺得銀行的高利反而越來越能被理解。在企業左派的思維裡,法人的不受約束,是一個嚴重問題。但也不要因此刻意綁架正義,去破壞我們最基本的價值觀,這遠比財務破產對後世影響更大。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還是秉持量入為出,有借有還的基本觀念。
若覺得廣告誤導,那應該去檢討廣告業和廣告主兩者的企業道德,而不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應對,這跟恐怖份子沒兩樣。
借錢是高尚的行為。是范可欽先生想出來的至於企業主大家都知道,在這就不做廣告了。
By Teng, at 5:25 上午, 三月 19, 2005
殺人是很重的罪, 但是正當防衛殺人幾乎不必服刑
十惡不赦的金融機構"合法"包裝20%之「重利」誘人入殼在先。
相對的, 以"合法"的方式不還十惡不赦的金融機構錢,或是少還錢。只是正當防衛而已。
By 匿名, at 8:37 上午, 三月 19, 2005
為何對銀行,和對自己標準不同,寬以待人,嚴以律己而已。事實上,我也多次說過,銀行的手法很不道德,但是,已經簽訂的契約,已經花掉的錢,畢竟是自己做的事。
這個話題扯遠了,每個人的人生經驗不同,反應自然不同,也許我一生沒被銀行騙過,沒被討債公司騷擾過,沒有體會過大家的痛苦與義憤填膺,有點何不食肉糜(我說:為何不去賺錢呢?OS:笨蛋,我怎麼可能賺那麼多錢。)。我的心中假設是人人都想要賺錢,想要富有,也願意爲了將來的富有,付出努力。
個人抗爭的路,我到沒想過,不知道這位副教授有沒有欠國家稅金,看看黃任中的案子,不知道哪位顧問給他的節稅建議,害的他老死看守所,心理還想著我是合法節稅,政府整我。法院今天扣薪三分之一,誰保證不會變了,法律可能會變,解釋可能會變。真正要富有,還是不要欠人家錢,才對。
By pjhuang, at 8:49 上午, 三月 19, 2005
1. 法律有「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
2.黃任中的案子,您弄錯了
財訊:
有關於黃任中的財富從何而來?最膾炙人口當然是投資遠東航空公司讓他大賺五十幾億元。民國七十三年底黃任中向他的大姊夫、同時也是遠東航空創辦人胡侗清,以每股十七.五元價格買進兩千五百萬股遠航,八十四年再以二二五元天價賣給中華開發與 AIG 集團,讓他一舉進帳五十六億元,同時也成為台灣股市的幕後大金主。
不過當時的成功,卻也種下黃任中從雲端跌落谷底的敗因。由於他資金多、信用好、口風緊,一堆需錢孔急的做手、老闆都找上門來,八十七年本土型金融危機爆發,台灣股市兵敗如山倒,偏偏黃任中從東隆五金、台鳳、長億、凱聚等無役不與,股票崩盤後,資產銳減七、八成。從此每下愈況,跟他的一群債務人一起沉淪。
黃任中接受本刊專訪時表示,截至目前放在外面收不回來的錢還有五十幾億。主要是楊天生、翁大銘與黃宗宏。翁大銘的部分,不計算利息,光是本金就有十幾億元。
2002.12.28 經濟日報
若是強制執行後,行政執行處還是沒辦法徵到稅款,怎麼辦?致遠會計師事務所許祺昌會計師說,過去有些欠稅人真的是山窮水盡,最後採取宣告破產的策略。一旦破產,政府也沒辦法追回稅款,反而是破產人,雖然在破產期間,許多權利停擺,但是三年之後復權,又是好漢一條,欠稅也因宣告破產,一筆勾銷。至於政府,也只能無奈地望稅興嘆了。
自由時報
〔記者王昶閔、鄭琪芳、項程鎮╱台北報導〕股市聞人黃任中,昨日因糖尿病合併腸胃道大量出血,幾經急救無效,上午九點五十五分病逝於台北榮民總醫院,享年六十三歲。
By 匿名, at 11:29 上午, 三月 19, 2005
人人都想要賺錢,想要富有,也願意爲了將來的富有,付出努力。
但是人也應該有惻隱之心, 照顧弱勢,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不應該為虎作倀,寬以待銀行,嚴以律弱勢者。
By 匿名, at 11:54 上午, 三月 19, 2005
竊盜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剝奪所有人身自由)、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詐欺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剝奪所有人身自由)、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竊盜、詐欺這些惡性的犯罪,最多也只有五年的有期徒刑,負債無力償還,卻終身剝奪財產權,等於是財務上的無期徒刑,這難道就是我們社會的公平正義嗎?
負債的人並不是沒有遭受懲罰,扣薪 1/3,名下不能擁有財產,這些難道不是懲罰?我們應該思考的是:難道我們應該因為客戶年輕時的一時愚蠢,就在財務上判處他「終身監禁」嗎?犯錯的人就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嗎?
如果我們國家有「個人破產法」,我會建議客戶申請破產,痛苦個幾年,將來重新開始。但是我們國家沒有,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只好自力救濟了。
By TimS, at 12:04 下午, 三月 19, 2005
給不敢具名的先生:
Quote 你所說的感人肺腑之言 "每個人的正直定義不同。 每個人的社會正義觀點不同。有的人的正義是偏金融機構和討債公司的,有的人的正義是偏苦難同胞的。"
我真是佩服你的正義情操啊,我看了之後真想痛哭流涕。小妹我最近有點周轉不靈,想跟你掉點頭寸,不知道你方不方便,當然囉我借了是不會還的。因為我好苦喔!還有我也想知道何謂 "苦難同胞"啊? 故事中的主角大學教授,不是住豪宅,所用的都是名牌嗎? 他可真苦啊,現在被銀行逼的走投無路,還有正義人士在網站上爲他仗義執言,你還真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人。
最後我還有個小小的問題,你們這些一直批評銀行不實廣告的人,有沒有信用卡啊?我是不太清楚辦卡的最低標準啦,因為現在好像也有很多未成年人有信用卡。可是基本上能夠擁有信用卡的人不都是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嗎? 辦卡之前或領到卡片之後難道都不知道利息有多高嗎?這位大學教授很明顯的是無法控制自己的物質慾望,刷卡刷過了頭。銀行可沒有拿著槍抵著你的頭叫你犯罪啊!
By Betty, at 12:08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覺得再討論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了
而且最後會流於意氣之爭
現在姑且不論銀行對也好 錯也好
想還的人就會努力去還
不想還的人 你說太多大道理 他也不甩你
By 匿名, at 12:54 下午, 三月 19, 2005
>最後我還有個小小的問題,你們這些一直批評銀行不實廣告的人,有沒有信用卡啊?我是不太清楚辦卡的最低標準啦
真的就是有人不知道
你別把大家想的這麼精明
再者 有些辦卡的人多半是人情卡
不見得他想用想去了解
大部分的消費者多半是使用後 才發現問題
不過大學教授那各例子太誇張了
我想不一定是無法控制自己的物質慾望
你不是他身旁的親朋好友
你不知他是為何信用擴張是因為無法控制自己的物質慾望
>銀行可沒有拿著槍抵著你的頭叫你犯罪啊!
是沒拿槍.....但是他也是幫兇
現在哪家銀行不拼消金
哪家銀行不鼓勵你借錢
只有你的信用不太差
又有固定的薪水
像是志願役軍人阿 你可是銀行中的肥羊ㄟ
By 匿名, at 1:09 下午, 三月 19, 2005
不要說一般消費者容易上當,就算是企業放款也常常是15 16%的在放款,偏偏有些公司根本也算不出來自己借錢的利率到底是多少,經建會通過融資公司法草案,融資公司的利率上限是30%,有時候真的是看有沒有良心,把自己的產品包裝成很低利的樣子,還可理直氣壯的說來借錢的來都知道我們利息很貴,是他們自己要借的.要賺錢也要賺的有品,但現在社會只管賺不賺錢,也不管你是怎麼賺的.哀~~
By 光, at 1:18 下午, 三月 19, 2005
這事情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其關係人看法當然不同。
同理債務人也沒有拿著槍抵著銀行的頭叫銀行借錢給債務人啊!
同理銀行如此暴利, 超貸冒貸壞帳還一大堆, 最後還要找立委叫納稅人買單。銀行董監或是股東連薪水都不用扣,這難道就是我們社會的公平正義嗎?
銀行不需要爲自己的財務錯誤負責? 這一切都是納稅人的錯?
銀行董監或是股東有沒有面對問題,還清債務?
By omfr, at 1:22 下午, 三月 19, 2005
若覺得廣告誤導,那應該去檢討廣告業和廣告主兩者的企業道德,而不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應對,這跟恐怖份子沒兩樣。
為啥恐怖份子要做人肉炸彈?
因為他抵不過美國強權阿
他只好這樣做 運氣好
還不一定照成上千人死亡
同樣的道理 為啥要以牙還牙
因為那些大財團仗著有錢 狂打官司
你看底下的一則新聞
你就會發覺我只能不義
反正銀行A這麼多錢 少我依各又何仿
http://www.healthonline.com.tw/article.asp?channelid=6&serial=32413
你可以說我在替自己找藉口 不過那些所謂的大財團也是跟我一丘之貉阿
By 匿名, at 1:34 下午, 三月 19, 2005
銀行不需要爲自己的財務錯誤負責? 這一切都是納稅人的錯?
銀行董監或是股東有沒有面對問題,還清債務
恩 如同你所說的 到最後可能又是納稅人要幫銀行負起呆帳
只是如同我所講的 銀行是幫兇
他今天不打廣告 不跟消費者推銷借錢免利息 玩一堆花招
誰感跟銀行借錢呢? 以前個人要跟銀行借錢可是要低聲下氣
現在呢 恨不得你來借 最好循環利息 最好可以一輩子吸你的血
By 匿名, at 1:42 下午, 三月 19, 2005
血不給我吸?? 我把你當財產賣給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就把你的親友的血也吸了
By 匿名, at 2:14 下午, 三月 19, 2005
>銀行可沒有拿著槍抵著你的頭叫你犯罪啊!
別忘了 銀行也保有借貸與否的權利
銀行往往明知他負債過高 還是照常借錢
為啥 不就希望在你躺下去之前 多澇一點錢
那你就知道為啥代償特別盛行的原因了吧
By 匿名, at 2:14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覺得tims所說的「個人破產法」可能是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如果覺得企業蠻橫,又無錢打官司,現在也有為弱勢出聲的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www.laf.org.tw/ 。希望大家都能朝正面的方向去解讀,非關財務,而是為了後代一個比較健康的價值觀。
By Teng, at 2:15 下午, 三月 19, 2005
>血不給我吸?? 我把你當財產賣給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就把你的親友的血也吸了
對阿 銀行最新的招數 把應收帳款賣給討債公司
一方面免的呆帳過高 被金融主管釘
一方面又可以合法的收回一些錢
真是以舉兩得阿...
By 匿名, at 2:18 下午, 三月 19, 2005
討債公司的一切非法行為都與本銀行無關
By 匿名, at 2:22 下午, 三月 19, 2005
>討債公司的一切非法行為都與本銀行無關
哈......
By 匿名, at 2:25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想我們還是回歸到討論的主題好了,有人說我又不是教授的親戚朋友,怎知道他為何會欠這麼多債,剛好我就是知道。請看此篇文章http://tw.news.yahoo.com/050316/39/1lh1r.html
http://tw.news.yahoo.com/050316/39/1lfju.html
"花蓮師院張姓教授:「唸博士班的時候,確實和指導教授個性不和,相處不愉快,給自己造成了心理很大壓力,藉由刷卡購物來抒發積壓的情緒。」
以前出入坐計程車、買名牌,出手闊綽,喜歡刷卡,但沒想到沒節制一直刷,現在為了還債,整個生活習慣整個大改變。花蓮師院張姓教授:「以前確實都坐計程車上下班,現在也騎單車,不用花錢,也不再坐飛機往返台北,改坐火車,從食衣住行各方面開源節流。」
一個月超過10萬塊的收入,每個月薪資九成得全部拿來還債,一個禮拜只花一千塊,他說以後絕對不亂花錢了。"
教授也承認他錯囉!
大家好像都很討厭銀行喔? 不知道銀行到底惹到你哪個痛處?你買房子不用跟銀行貸款嗎?現代人可以一輩子都不跟銀行打交道嗎?如果沒辦法,還是趁早學習擦亮眼睛吧!這跟精明沒啥關係,不要太笨就可以了。
By Betty, at 2:51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早就知道金融機構是十惡不赦的大怪獸, 所以我錢存股票或壽險而不存銀行, 買房子是等存夠股票錢選擇賣股票而不跟銀行貸款, 銀行哀求我辦的信用卡只當延遲付款工具用, 帳款直接從戶頭扣。
By omfr, at 3:17 下午, 三月 19, 2005
大家好像都很討厭銀行喔?
不知道銀行到底惹到你哪個痛處?
你買房子不用跟銀行貸款嗎?
現代人可以一輩子都不跟銀行打交道嗎?
如果沒辦法,還是趁早學習擦亮眼睛吧!
這跟精明沒啥關係,不要太笨就可以了。
當然討厭 不然呢?
痛處是很多啦 我也沒必要跟你說
但是你要知道資訊不對稱之下 誰最吃虧?
當然是消費者....
無論你在精明啦 除非你是專家
不然銀行總是可以用法律給你凹回來
我不太相信一般人會去看信用卡申請書後面密密碼碼的條文
而且就算看了 你也不知道 哪些對你最有利 那些以後會影響到你的權利
那我請問你 你有去看他嗎???
而且主題是 "什麼時候負責任地還錢,變成愚蠢的事了"
重點是要不要負責任 不是跟銀行打交道
你才是真正脫離主題....
By 匿名, at 3:25 下午, 三月 19, 2005
真的嗎? 你真的都沒有錢存在銀行裏嗎?真讓人佩服,真是有種。
可是我有個問題耶,那你日常要花用的錢放在哪? 股票和壽險的投資又不能常常兌現? 你都把每月的花用放在枕頭下面嗎?
By Betty, at 3:27 下午, 三月 19, 2005
可以的話
我們請Betty把自己信用卡的條文一一列出來
並且把他對消費者的影響及優缺點說出來
這樣才能證明你是精明的消費者
By 匿名, at 3:29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早就知道金融機構是十惡不赦的大怪獸,
所以我錢存股票或壽險而不存銀行,
買房子是等存夠股票錢選擇賣股票而不跟銀行貸款,
銀行哀求我辦的信用卡只當延遲付款工具用, 帳款直接從戶頭扣。
這有點極端.....
我倒覺得錢存銀行 會比放股票好 至少安心
至於壽險 看看吧 有良心的保險公司也許好一點
不過買房子的看法 道是跟我依樣....
By 匿名, at 3:34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才沒脫離主題哩,我是在以丟問題的方式,讓大家動動腦筋。
今天不想負責任還錢的人,所堅持的不就是銀行的不道德嗎? 說來說去都是別人的錯,我自己都沒錯。都是銀行借錢給我,利息還那麼高,害我還不起。
我當然沒有逐一條列地看申請書後面的條文 (因為我中文程度沒那麼好),我只要知道利息是 20% 就夠了。
By Betty, at 3:37 下午, 三月 19, 2005
股票帳戶和薪水帳戶總有些零頭, 銀行帳戶還要繳公用事業(水電等等)費用。 叫銀行代收支票。辦ATM 卡不用錢, 所以 從不跨行ATM 轉帳。
銀行給我2% 以下利息, 放款現金卡害人 20%, 我才不要為虎作倀
By omfr, at 3:37 下午, 三月 19, 2005
>錢存銀行 會比放股票好 至少安心??
你沒看過銀行倒閉嗎??
買定存股, 放股票有時候會瞎貓碰到死耗子, 忽然漲起來, 買房子錢就進來一大半
By omfr, at 3:42 下午, 三月 19, 2005
壽險是怕出意外掛了, 小孩太小, 孤苦無依, 在社會上被金融機構這個十惡不赦的大怪獸欺侮
By omfr, at 3:48 下午, 三月 19, 2005
今天不想負責任還錢的人,所堅持的不就是銀行的不道德嗎?
說來說去都是別人的錯,我自己都沒錯。
都是銀行借錢給我,利息還那麼高,害我還不起。
不然呢? 追根究底不是銀行為了衝消金的業務 做一堆廣告 鼓勵大家借錢
然後又是零利率 又是做股東 一大堆噱頭 弄得大家心癢癢的
不然在以前 誰敢抬頭挺胸進去銀行借錢
我在做的是追根究底的動作 而不是自己都沒錯的問題上
而且你也別忘了 銀行也有權不把錢借給你
但是為了繼續吸錢 只好放錢給他
現金卡 代償頓然應運而生
現在銀行都心照不宣
明知客戶有問題
只求在他倒下去之前 多吸一點
By 匿名, at 3:50 下午, 三月 19, 2005
>錢存銀行 會比放股票好 至少安心??
>你沒看過銀行倒閉嗎??
放心啦 我們偉大又英名的政府不會讓他倒啦
台灣現在有倒過的銀行嗎?好像沒吧
買定存股, 放股票有時候會瞎貓碰到死耗子, 忽然漲起來, 買房子錢就進來一大半
喔......可是風險感覺還是很大
檯面上可以信賴的企業家 我覺得不多啦.....><"
By 匿名, at 3:53 下午, 三月 19, 2005
這兩天的討論串, 尤其是 TimS 的看法, 值得呼朋引伴來看
By omfr, at 6:53 下午, 三月 19, 2005
2005.03.19 中時晚報
銀行應以誠信立業
中晚社評
最近爆發多起銀行業與客戶的糾紛事件,其中國泰世華的「泰有錢」零利率專案,被消費者指以收取月費的方式變相徵利率,公平會對此案做出裁決,認為國泰世華的廣告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決定罰四十萬元。儘管被裁罰,銀行對於消費者的權益仍置之不理,消基會決定組律師團打團體訴訟,替消費者爭取權益。從這起案例看來,銀行的態度實在是有點高傲,不重視客戶的心理感受。
畢竟銀行以營利為目標,不可能做無本生意,難免就會有一些漁目混珠的廣告隱藏在其中,消費者不查,很可能買到的不是心中所想的產品。而且各家銀行都會寄一大堆相關業務的廣告信件給消費者,其中很多項目都是只要填個資料甚至以電話聯絡就成案。但是一堆密密麻麻的定型契約,消費者哪會詳細看,簡單詢問了一下業務員,業務員當然是天花亂墜一番,就成交了,等到繳付利息的帳單一來,才發現事與願違。
許多保險理賠的案例業者也是盡可能的推託,把理賠金減少到最低程度,這根本就不是服務的態度。又如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彩券業務,最近發生經銷商與投注站作弊篩選出摃龜的彩券欺騙民眾,北富銀如果以服務為目的就應該全權負起責任,因為投注站是代理北富銀經營彩券生意,他們之間有合約行為。為什麼發生問題要受害民眾向投注站求償,而不是銀行主動賠償?
銀行業最重視的應該是殷實、誠信的聲譽以及親切的服務態度,客戶等於是銀行的衣食父母,應該以客為尊,而不是把客戶當作待宰的羔羊。從最近接二連三發生的糾紛,銀行的服務態度實在有待提升了。
By 匿名, at 11:49 下午, 三月 19, 2005
我想大家的意見都表達的很清楚了,我只能說,我不是消費者保護協會,想抗議想要公道,應該找他們,我沒辦法。
我想幫助朋友富裕起來,可是就我所學,我沒看過富翁是欠信用卡債的。如果一個現在欠信用卡債錢的人,將來想富有,我建議他還債。
我沒辦法說服你,但是我還是有我的看法。
就此打住吧。
By pjhuang, at 9:53 上午, 三月 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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